关于2005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资格审查通知
2005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的资格审查工作将于2005年2月进行。根据国务院学位办通知要求,报名前接收学位申请的单位要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现就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教学站及学员认真阅读,以免因信息填写的问题影响审查通过:
一、报名条件
考生报考必须符合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即必须保证在开始进修研究生课程时,已满足“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拟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工作满三年以上,且在该学科领域做出成绩”的要求。
2002春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学员在课程进修学习一年后至四年之内有资格报名参加考试,第五年无报名资格。
2001年秋季学期至2003年秋季学期入学的企业管理专业学员,不能申请清华大学的硕士学位,只能申请以下学校的硕士学位:南京工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福州大学。这部分学员应如实填写拟申请硕士学位学校,由清华大学负责将审查表转交相应学校。其他学员“拟申请硕士学位学校”栏只能填写清华大学。
二、资格审核
学员提交申请流程
(一)填写书面表格
学员在网络学堂/下载专区/学员用表处下载并按以下要求填写《200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1、 表格须由本人亲笔填写(不能打印、复印),他人代填无效。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准确。审查表中所有栏目均需填写,任意一项填写不符合规定均可能导致审查不通过。
2、
两张表格上所贴二寸照片须为同底版(不能是复印件),并粘贴牢固;
3、
部分栏中信息填写的注意事项:
“考生个人简历”栏:
Ø
受教育过程须从中学开始填写完整学历教育过程。
Ø 工作过程须具体描述在何地、何部门、任何职务及具体工作内容
(此栏内容将作为判断是否符合“开始进修研究生课程时,已满足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拟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工作满三年以上” 要求的依据,请学员务必准确填写)。
“获学士学位时间、学校、专业”栏:
填写内容须与学士学位证书保持一致。
“拟申请硕士学位学校”栏:
2001年秋季学期至2003年秋季学期入学的企业管理专业学员,不能申请清华大学的硕士学位,只能申请以下学校的硕士学位:南京工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福州大学。
其他学员只可填写“清华大学”。
“拟申请硕士学位专业”栏:
按照远程开设专业填写: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民商法学、教育经济与管理。
“本次报考学科”栏:
填写报考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类别:
Ø 企业管理专业对应学科为“工商管理”;
Ø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对应学科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Ø 民商法学专业对应学科为“法学”;
Ø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对应学科为“公共管理”。
“本次报考语种”栏:
报考语种一律填写英语。
“拟申请在何地参加考试”栏:
文件规定:“考生一般应在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报名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报名考试,必须经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和其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考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考试。”
我校同意远程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人员在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但当地主管考务部门是否接受需要校外教学站尽早和当地有关部门协商。
学员须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学位学校所在省”中进行选择,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的需具体填写省份名称。
(二)网上提交申请
学员须在2005年1月27日至2月15日下午5:00之间登录清华网络学堂个人界面,在【全国统考资格审查申请】界面中填写相应信息并提交:
第1项“入学学期”请按实际情况填写;
第2项“姓名”,请填写身份证或军官证上姓名;
第3项“联系电话”, 请填写工作时间内可以联系到您的电话号码;
第4项“本科毕业学校”,填写内容须与学士学位证书保持一致;
第5项“学士学位专业”,填写内容须与学士学位证书保持一致;
第6项“获学士学位日期”,填写内容须与学士学位证书保持一致;
第7项“报考语种”,请填写“英语”;
第8项“报考学科”,与书面表格填写方式一致;
第9项“拟申请硕士学位学校”,与书面表格填写方式一致;
第10项“拟申请硕士学位专业”,与书面表格填写方式一致;
第11项“拟参加考试地点”,与书面表格填写方式一致。
(三)学员上交材料
学员须在2005年2月15日前完成网上申请提交,并在此日期前将填写好的《200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和学士学位证复印件(如身份证或军官证上姓名与学士学位证书姓名不符,还需提供公安部门或学士学位证书颁发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交站点。网上申请、书面表格和学士学位证复印件中缺少任何一种都将视为提交信息不全,而失去此次审查资格。
(北京科委站注:2月9日—15日为春节休假,所以学员上交的材料最好在2月8日前交、寄到本站,以免耽误上报。)
教学站上报材料
教学站在2005年2月16日登录网络学堂管理平台,在“教务管理”\“学生管理”\“全国统考资格审查申请查询”界面下载本站提交申请学员的信息,将学员上交的材料,按下载的信息顺序分别整理排序,在每份资格审查表的右上角用铅笔标注序号,寄至清华(请务必保证清华在2月21日之前收到)。邮寄地址:
(100084) 清华大学创新大厦A座313室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部 黄薇收
特别注意:由于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必须集中送往资格审查单位,资格审查的过程约需17个工作日,返给校外教学站需4天时间。因此, 2月21日之后收到的资格审查材料将无法及时得到审查并返回校外教学站。
审查结果反馈
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公布在学生个人信息的备注栏中,(个别人的资料在审查过程中可能会先后数次发现问题)请学员注意随时上网,登陆个人界面,在个人信息中查阅备注栏,并按备注栏中的提示重交或补交材料。如对备注栏中的提示有疑问,可打电话010-62799966-7120与黄薇老师联系。如因未及时上网查阅信息造成延误报名时间、无法报名等后果,由学员自行负责。
●各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的材料中“拟申请硕士学位学校”为清华大学的,经相关院系和研究生院复审后,由清华大学寄回校外教学站;
●各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的材料中“拟申请硕士学位学校”为其它学校的,由拟申请硕士学位学校复审并直接寄给个人;
三、关于考试及报名
1、 报名方法:
2005年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首先,所有报名者须在有关考区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制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进行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持学校盖章后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到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2、
报名的时间和网址:
文件规定“考试报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统一组织。现场报名时间为3月26日至30日;网上报名应在现场报名开始之前进行。具体报名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办公室自定。报考者应在各省规定的报名期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各省级主管部门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于3月初在学位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向社会公布。
北京地区网上报名系统指定网站:网上人大;
网址:http://enroll.cmr.com.cn。
北京地区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 3月5日0:00-- 3月24日24:00。
北京地区现场报名地点:中国地质大学。
北京地区现场报名时间:2005年3月26日8:30--16:30
3、考试时间:
2005年5月29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下午14:30---17:30 外国语水平考试
4、考试大纲及指南:
所有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发行。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二版本;法学等学科使用第三版本;英语使用第四版本。
5、领取准考证:
在外地进行考试的考生听从当地考务部门安排;
在北京市考试的考生于4月28日以后可在报名网上下载准考证,考生凭下载的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其它
附件一:《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0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
报名工作的通知》(京综教[2005]02号文)
附件二:200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
请在网络学堂/下载专区/学员用表中下载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清华大学学位办公室
2005.1.26
北京科委站转发 200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