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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清华借书证续费的通知
近期,我站部分学员的清华借书证已经到期,需要办理续费。按照清华的管理制度,这项工作也需由教学站统一办理。请需要办理续费的学员(包括近期即将到期的),于2005年5月10日前报名、登记(电话、EMAIL均可)。
如有需新办清华借书证的也于同期报名、登记。
5月11日以后登记的,将安排到下一次办理(2005年秋季学期开学以后)。
北京科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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