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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应届毕业生:大家好!
根据清华远程6月6日有关公告的要求,特将本站工作公告如下:
一、现阶段应完成的毕业论文相关工作
1.
按“2005年专升本毕业论文工作安排”(清华2004年12月31日发布)的要求,专升本经济学、法学、英语专业进行毕业论文写作的学员应在2005年6月5日前向导师提交毕业论文定稿的电子文档。
2.
按“2005年高检、律函系统毕业论文工作安排”(清华2005年3月5日发布)的要求,法学律函系统进行毕业论文写作的学员应在2005年6月5日前向导师提交初稿的电子文档。
二、论文的提交与装订
1.
毕业论文的封面由清华远程教育部统一提供,近日即将寄到本教学站。
2.
经济学、法学、英语专业学员应在2005年6月18日前将论文按统一格式打印后交到本教学站(经济学专业每人四份,英语和法学专业每人三份),由教学站统一装订后寄清华大学。
3.、法学专业律函系统学员应在2005年7月10日前将论文按统一格式打印后交到本教学站(每人两份),由教学站统一装订后寄清华大学。
5.
“清华大学远程专升本(含两系统)2005年春毕业论文提交登记表”将在2005年6月13日公布,名单中列出的学员必须按时提交论文,凡未提交论文的学员论文成绩按缺考记,下次需交重修论文指导费1000元/人。
三、毕业论文评审、答辩
1. 2005年7月15日至7月25日将安排各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凡准备申请学位的学员必须进行论文答辩,不申请学位的学员将由各院系以抽签形式决定答辩名单并公布。
2.
凡申请学位的学员应在在2005年6月23日17:00前报本教学站,一经上报答辩不得缺席。另外,凡是要以四、六级英语合格证代替学位英语成绩的,应将证书复印件在2005年6月23日17:00前交到本教学站,本站汇总后交到清华大学。
3.
凡被抽到要进行论文答辩的学员,将由各专业开课院系下发答辩通知,学员必须参加答辩,否则无答辩部分成绩。
4.
未被抽到答辩且不申请学位的学员,不需要参加论文答辩,直接由评审小组给出毕业论文综合成绩。
四、关于延期毕业申请
1.
已完成毕业论文且答辩后论文综合成绩达到80分以上,主干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同时学位英语合格(或法语平均成绩达到75分)者,有资格申请成人学士学位。若答辩后毕业论文综合成绩达到80分但其他条件不足者,可以申请延期毕业,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五年的学籍有效期。
2. 凡是申请延期毕业的学员最迟应在期末考试成绩和毕业论文成绩上网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提交延期毕业申请,直接发传真到清华010—62794638 陈静 老师
收,逾期不再受理。
五、2005年春季学期优秀毕业生推选
本学期教学管理部准备将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结果记入学生毕业档案,为配合这项工作的进行,近期将发布2005年春季学期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请各位学员关注。
北京科委站
200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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