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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校学员资料帐户余额退款通知
清华远程公告,现在开始办理本学期已离校学员的网络学堂个人资料帐户余额退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受理对象:迄今已毕业(专)、结业(研)学员;
2.
退款规则:资料帐户余额100%退款;
3. 手续:请学员把清华开具的资料费收据原件交本教学站,并将自己资料帐户余额情况告知本站,本教学站汇总后统一交清华。待清华将退款汇到本教学站后,我们即在本网站通知领取退款。
(请胡京徽、张征、杨丽、陈凡、谢卫红将资料帐户余额告知本站)
4.
时间:学员应于2005年8月12日前将收据原件交本教学站,过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北京科委站
20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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